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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保险中介工作委员会职责范围

发布时间:2020-04-15 点击量:1964


湖南省保险中介工作委员会职责范围


中介工作委员会是研究、讨论、决策中介领域重大事项的议事机构,其代表所有中介会员的利益和呼声。本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,中介理事单位自动成为副主任委员,中介会员自动成为委员。协会秘书长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。中介工作委员会是依据章程设立的行业自律组织,由各中介机构总经理组成。根据中介工作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,制定本职责范围:

一、制定和签署本领域的自律公约和服务规范,督促会员单位共同遵守行业自律约定,强化会员单位依法合规经营意识,防范中介行业系统性风险;

二、针对中介行业存在的共性问题或突出矛盾,分析问题成因,采取有效措施,提出解决方案;

三、维护中介机构合法权益,协调中介机构之间、中介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,营造健康和谐的市场竞争秩序;

四、研究中介行业重大问题,处理本领域违规、违约行为,依法公正地协调、处理会员间的业务纠纷和矛盾;

五、反映中介机构共同意愿,对影响本领域会员单位共同利益的事宜进行协商、研究,作出决策;

六、搭建中介机构交流平台,借鉴同业、外省市先进技术和经验,参与保险中介改革发展及行业利益相关的决策论证,引导中介机构创新发展,积极拓展对外合作领域和空间;

七、开展保险中介行业宣传,组织参加各类宣传活动,提高公众对保险中介行业的认知;

八、全省本领域内的其他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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