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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即将启动车险综合改革

发布时间:2020-09-18 点击量:8421

 

9月3日,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《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车险综合改革自2020年9月19日起开始施行。湖南车险综合改革工作进入倒计时。


车险综合改革目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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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改革以“保护消费者权益”为主要目标,具体包括:市场化条款费率形成机制建立、保障责任优化、产品服务丰富、附加费用合理、市场体系健全、市场竞争有序、经营效益提升、车险高质量发展等。短期内将“降价、增保、提质”作为阶段性目标。预计改革实施后,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“三个基本”,即“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,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,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”,届时消费者将真真切切感受到改革红利。


 一、车险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?

1.交强险:一是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;二是优化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。

2.商业险产品与条款:一是增加商业车险产品体系;二是优化商业车险主险和附加险责任;三是删减免责条款及免赔率;四是提升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;五是丰富车险服务保障。

3.商业险费率与系数:一是重新测算商业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;二是下调附加费用率;三是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;四是优化无赔款优待系数。

4.配套基础建设推进:一是全面推行车险实名缴费制度;二是推广电子保单制度;三是加强新技术研究应用。


 二、交强险责任限额有哪些变化?

总责任限额从12.2万元提高到20万元。死亡伤残限额从11万提高到18万元,提升额70000元。医疗费用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.8万元,提升额7000元。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.2万元不变。 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。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.1万元提高到1.8万元,提升额7000元。医疗费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,提升额800元。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。

注意: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前发生的交通事故,按照旧责任限额赔偿;9月19日零时后发生的交通事故,按照新责任限额赔偿。


 三、商业险条款有哪些变化?

目前共有5个条款: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、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、摩托车和拖拉机商业保险示范条款、机动车单程提车保险示范条款、机动车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。


 四、新版商业险条款对消费者有什么好处?

1.扩大保险责任:将地震及次生灾害纳入保险责任;全车盗抢险并入车损险保险责任;玻璃单独破碎险、自燃损失险、发动机涉水损坏、车损无法找到第三方、不计免赔率附加险并入车损险保险责任。
   2.增值服务条款化:首次将“道路救援、安全检测、代为送检、代为驾驶”增值服务纳入附加险;
   3.删除部分免责条款:如事故责任免赔率、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、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免赔率等免赔约定。

 五、商车险价格更加科学合理。

保险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,重新测算了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,同时,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%下调为25%,预期赔付率由65%提高到75%,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。


 六、车险产品市场化水平更高。

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,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[0.65-1.35],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。


 七、无赔款优待系数进一步优化。

改革实施后,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,对于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。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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