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3月19日,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被告人王某等20人保险诈骗罪案作出终审判决,至此,横跨多省及多家保险公司的保险诈骗团伙终于连根拨起,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
2019年2月,王某等人在经营深圳车行期间,因经营不善,萌生“以购(借)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理赔款”获取不法利益的想法,并组织实施。之后王某等人先后购买了4台奥迪A6轿车,参与了交通事故骗保。为进一步拓展“同类业务”,同时也为规避被保险公司识破的风险,王某纠集亲朋好友近二十人,自2019年2月至2020年5月期间,多次在湖南省湘潭市、株洲市、广东省东莞市、惠州市疯狂作案26起,骗取人保财险、国寿财险、平安财险、天安财险、大地财险等5家保险公司225.63万元。其中既遂24起,金额206.64万元,未遂2起,金额19万元,另造成人保财险间接损失1.97万元。
一审法院判决十五人有期徒刑(其他人员另案处理),其中主犯获刑十二年,其余人员七年到九个月不等,并被处以罚金。2022年3月19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认定:原判事实清楚,定罪准确,量刑适当,适用审判程序合法。驳回了上诉,维持原判。